中国篮协本赛季大力推行“外籍裁判计划”,旨在减少本土裁判的“人情哨”问题,提升联赛判罚的国际标准化。然而,选择霍罗佐夫这样的争议人物,却让这一政策的公信力大打折扣。
目前,CBA联盟和广厦俱乐部均未对霍罗佐夫的过往作出回应。但结合过往案例,篮协聘请外籍裁判的逻辑可能包括:
1. “陌生哨”策略:外籍裁判与CBA球队无利益纠葛,理论上更公正;
2. 国际裁判资源有限:FIBA精英裁判本就稀缺,部分有争议的裁判仍被各国联赛使用;
3. “试错”心态:CBA此前也聘请过韩国裁判朴景镇、李景焕,并获得好评,可能因此放宽了筛选标准。
但问题是,霍罗佐夫的过往判罚争议并非“尺度问题”,而是重大误判,甚至导致球队直接出局。这样的裁判,真的适合执法CBA关键战吗?
辽宁男篮目前0-2落后,G3回到主场已无退路。而霍罗佐夫的执法风格,可能直接影响比赛走势:
他偏好“零容忍”吹罚,在G2中曾因杨鸣抗议直接给技术犯规;他的判罚尺度较严,可能对广厦的强硬防守不利;他的历史争议可能让球员心态受影响,尤其是辽宁队若再遇不利判罚,情绪可能失控。
值得一提的是,CBA本赛季外籍裁判整体评价不错,尤其是韩国裁判朴景镇、李景焕在辽粤大战中的执法备受认可。但霍罗佐夫的情况不同——他的争议并非“文化差异”,而是实打实的误判劣迹。
近年来,CBA裁判问题频发:本土裁判被批“人情哨”严重,例如闫军曾被杨鸣贴脸怒喷却不敢给技犯;技术代表越权干预比赛,如马立军辱骂杨鸣却未受处罚;裁判双标问题突出,广东队多次申诉未果,朱芳雨曾公开炮轰裁判纵容恶性犯规。
引入外籍裁判本是改革之举,但如果连霍罗佐夫这样的争议人物都能被聘用,CBA的裁判选拔机制是否依然存在漏洞?
霍罗佐夫事件暴露的不仅是单个裁判的问题,更是CBA职业化进程中的系统性缺陷:裁判选拔缺乏透明标准,是否有严格背景调查? 争议判罚后缺乏追责机制,外籍裁判是否真的比本土裁判更公正? 联盟应对舆论质疑的态度消极,为何至今不回应?
今晚的辽厦G3,霍罗佐夫是否继续执法仍是未知数。但无论如何,CBA若想真正提升联赛公信力,光靠“洋哨”远远不够,必须建立完善的裁判监督与问责体系。否则,所谓的“国际化”,不过是换了一批人吹“黑哨”而已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